本縣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第二階段遴選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依上開要點第二點辦理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遴選作業,本階段開放具特教或輔導經驗之正式教師參加遴選。
三、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:
(一)教師資格(以下條件具備其一即可):
1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特殊教育教師。
2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教師,且具特教或輔導經驗。
(二)商借或支援期間: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三)服務地點: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(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)。
(四)辦理業務:特殊教育行政,核心業務為鑑定安置與研習。
四、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6月2日(星期一)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3346145@hchg.gov.tw,並於信件主旨註明「應聘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」,教育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。
五、檢附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」及簡歷格式各1份如附件。
一、依據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依上開要點第二點辦理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遴選作業,本階段開放具特教或輔導經驗之正式教師參加遴選。
三、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:
(一)教師資格(以下條件具備其一即可):
1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特殊教育教師。
2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教師,且具特教或輔導經驗。
(二)商借或支援期間: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。
(三)服務地點: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(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)。
(四)辦理業務:特殊教育行政,核心業務為鑑定安置與研習。
四、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4年6月2日(星期一)前將簡歷表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教育局特教科承辦人3346145@hchg.gov.tw,並於信件主旨註明「應聘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4學年度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」,教育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。
五、檢附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」及簡歷格式各1份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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